符合性聲明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(DoC) 作為歐盟統一立法規定的合格評定程序的一部分,是制造商或其在歐盟內設立的授權代表必須起草并簽署的合格聲明。簽署符合性聲明說明產品滿足了適用法律的所有相關要求。
通過起草和簽署符合性聲明,制造商需要對產品的合規性承擔責任。
符合性聲明的副本需要添加到技術文檔(TCF)中,并隨時應市場監督部門的要求提供。如果聲明不可用或無效,市場主管部門有可能會要求召回相關產品,并處以罰款等。
PS:符合性聲明(DoC)不能由公告機構或其他第三方機構起草簽署,因為他們對產品的合規性不承擔全部責任。
對于進口產品,進口商必須確保產品附有 符合性聲明(DoC),并且必須在產品投放市場后保留一份副本10 年(產品相關CE指令有特別規定其他期限的除外)。
必須將符合性聲明翻譯成產品銷售所在歐盟國家/地區要求的一種或多種語言。
聲明可以采用文件、標簽或同等形式的形式,并且必須包含足夠的信息,以使其涵蓋的所有產品都可以追溯到它。
- Lifts and cableway installations
- Construction products
- Electrical equipment
- Radio equipment
- Energy-related products
- Equipment used in explosive atmospheres
- Explosives
- Pyrotechnical articles
- Gas appliances
- Machinery
- Weighing instruments
- Measuring instruments
- Medical devices and in-vitro medical devices
- Implantable medical devices
- Outdoor equipment with noise emission
-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(PPE)
- Pressure equipment and pressure vessels
- Products containing hazardous substances
- Recreational craft
- Toys
- Water boilers
根據歐盟Decision No 768/2008/EC符合性聲明 (DoC)應包含以下信息:
--制造商或制造商的授權代表的姓名和完整的地址;
--產品的序列號、型號或類型標識;
--聲明,說明制造商承擔全部責任;
--允許可追溯性的產品識別手段——可以包括產品照片;
--執行合格評定程序的授權機構的詳細信息(如果適用);
--產品遵守的相關法規,以及任何協調標準或用于證明合規性的其他技術規范;
--簽署人的名字和簽名;
--聲明的日期;
--補充資料(如適用);
--DoC樣本示例:
符合性聲明的內容比較簡單,但是在細節上往往容易產生錯誤,并且有時一個小的錯誤可能使符合性聲明無效。以下列表是符合性聲明(DoC)中我們發現的一些常見錯誤:
文件的標題是證書,而不是聲明;
寫成“CE Declaration’而不是“EC Declaration”or” EU Declaration”;
相關標準和指令不完整;
缺少簽名;
簽署 DoC 的人不在公司工作或在公司擔任適當職位;
簽署日期早于一些規定的標準或指令;
符合性聲明具有誤導性或造成混淆(例如:包含不相關標準);
標準沒有正確完整書寫;
對于長期出口歐盟市場的企業,需要格外留意符合性聲明的問題,認證對待。對CE認證缺乏經驗的制造商或經銷商應該尋找專業人士的幫助。